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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保险
本公司承揽货运进出口业务多年,有感於货物运输保险之重要性,兹就保险相关资料,陈述如下,期能让客户更加了解货物运输保险的重要性。

一丶保险责任的开始与终止

一般而言,货物运输保险单均以「仓库到仓库」,即(WAREHOUSE TO WAREHOUSE)方式承保,也就是说保险自货物离开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 (卖方工厂),开始运送时生效,以迄运交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受货人 (买方工厂) / 其他最终仓库 / 储存处所时为止。( 说明如图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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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单效力终止的情况

(1) 货物送达保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受货人或其他最终仓库或储存处所时。
(2) 货物送达保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或中途地点,任何其他仓库或储存处所,为被保险人用作正常运输过程外之储存或分配丶分送。 ( 如图2-2 )
(3) 货物在最终卸货港完成卸载後起算届满60天。
※以上三种情形,任何一种先发生,则保单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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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丶保险条款之承保范围

A 条款(全险)

B 条款(水渍险)

C条款(平安险)

火 灾火 灾火 灾
爆 炸爆 炸爆 炸
船舶搁浅船舶搁浅船舶搁浅
船舶沈没船舶沈没船舶沈没
船舶火烧船舶火烧船舶火烧
船舶触礁或倾覆船舶与他船碰撞船舶触礁或倾覆船舶与他船碰撞船舶触礁或倾覆船舶与他船碰撞
船舶与水以外之其他物体接触船舶与水以外之其他物体接触船舶与水以外之其他物体接触
避难港之卸货丶仓储及分摊避难港之卸货丶仓储及分摊避难港之卸货丶仓储及分摊
共同海损之牺牲丶费用 丶分摊共同海损之牺牲丶费用 丶分摊共同海损之牺牲丶费用 丶分摊
救助费用救助费用救助费用
损害防阻费用损害防阻费用损害防阻费用
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投 弃投 弃投 弃
地震丶火山爆发丶雷击地震丶火山爆发丶雷击
海浪扫落海浪扫落
海丶湖丶河水侵入船舱丶 货柜海丶湖丶河水侵入船舱丶 货柜
海上劫掠
其他承保之意外事故

四丶投保时间

(一) 出口业务:
由於出口保险需要船名及开航日期,故很多人之投保时间往往在货物上船(机)取得提单後,银行押汇前投保。如此做法,虽较为方便,却需要冒风险;假设若在投保手续未完成前,承载货物之船(机)已开航,且不幸遭逢意外事故,其所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必负责的,被保险人势必因此自己承担该笔损失。因此,为谨慎起见,保险最好在向船(航空)公司签订S/O (Shipping Order)并办理报关事宜时,同时办妥保险手续,若一时资料不全或不能确定,可先将要保书送交保险人要求暂保,随後再将资料补全。
(二) 进口业务:
鉴於银行作业上之要求,客户投保总是在开状之前同时办理,只要货物不在开状之前即有先行装船之情事即可。 惟如有依D/A或D/P付款条件交易者,往往等到要办理投保时货物已经在运输途中,随时可能遭到各种危险,更应注意务必在装船前办妥保险,因为保单签订前所发生之任何毁损或灭失,保险人不负赔偿之责任。

五丶费率厘订

货物运输保险费率之厘订丶是参考下列各项要责来订定的:
(1) 货品的种类及性质。
(2) 货品的包装方式。
(3) 运送工具 (如海运丶空运丶陆运等)。
(4) 装载方式 (货柜丶平板柜丶开顶柜等)。
(5) 运送航程 (如是否包含内陆的陆运丶河运丶转船等)。
(6) 季节 (如东北季风丶气候温差等)。
(7) 港口的设施丶操作人员的素质。
(8) 被保险人以往之损失记录。

六丶货主应如何减轻货物损害

(一) 出 口
(1) 以整柜方式交运货物,通常由托运人自行装柜,装货时应特别注意:
1. 货柜的情况 - 货柜本身是否有凹损丶裂缝,柜门是否紧闭,货柜内是否清洁丶乾燥,以及前用以固定之钉钩是否清楚。
2. 货物的包装 - 货物虽装置於柜内,但仍须适切包装以防潮丶防挤压,并便於拆柜後之搬运。
3. 货柜之装载 - 货物必须妥善堆放,其原则不外乎货物不得装载超过货柜之载重限制,重货在下,轻货在上,重量须分配平均,易因彼此接触而造成污染之货 物须分开摆置等,但最重要的是,货柜内之空隙须确实填补,以避免吊卸及运输时,造成柜内货物互撞而损坏,同时,无法包装之货物应确实固定好。
4. 货柜之封铅 - 装柜後将柜门紧闭,加锁并封铅,同时记录封铅号码。
(2) 以并柜方式交运之货物,则须明确指示揽货人或报关行将货物详细资料及应注意事项通知货柜站或运送人,以利装柜。
(二) 进 口
(1) 将卸货港之特殊状况事先告知托运人,以便托运人采取适当之因应措施。
(2) 选择优良之运输工具,并应尽速交付装运文件,以便及早办理提货手续。
(3) 迅速提领货物,以免容易遭受偷窃及损害。
(4) 发现货物有损害时,应即设法防阻,以免继续恶化与扩大,如重新打包丶整修或提供备用包装材料。